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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加强生态保护修复,持续深化林业改革,持续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发展。

(一)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。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。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、造林绿化、土地整理复垦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。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,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,提出重大备选项目。

(二)负责全市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,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,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。负责林地管理,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,管理国有森林资源。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。

(三)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监督管理。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调查,拟订调整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、植物名录,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、疫源疫病监测,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,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。

(四)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。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,协助开展国家公园申报、规划、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。提出新建、调整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。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

(五)负责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相关工作。拟订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拟订农村林业发展、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.施。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。开展退耕还林还草,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

(六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,组织、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和花卉、特色经济林、森林林下经济、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。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。

(七)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、植物新品种保护。
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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